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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南开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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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 浙江宁波市
乘车路线 354,12
校区 宁波在职研究生校区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6-05-18 05:40
 
详细信息
课程内容:

南开大学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班招生简章(宁波班)

南开大学法学院简介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和法学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一级学科为天津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九个二级学科均为天津市重点学科。1994年南开大学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

学院有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21人(其中博导17人),副教授21人,讲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占教师总数的94.7%。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育部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1]学院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施“名家、名著、名派”工程,培养名师,出版名著,形成名派,建设一流的学术队伍。学院现有计划内在校生866人,其中本科生468人,硕士研究生398人,博士研究生17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350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00余人。2011年南开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获得重大突破,成功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天津市一级重点学科。

管理特色

1:特别参照在职MBA的课时设计,所有课程均安排周末授课,便于学员合理协调时间。特创人性化无缺课设计,部分课程免费提供MP3课堂录音及老师课件。

2:凡报名注册者,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要,可预约选听本中心开设的任一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拓宽知识面,打造通才型的知识结构。

3:为学员推荐全新的、专业的学术期刊资料和数据库,便于查找资料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4:制定教学过程监督、教学质量评估系列严谨的教学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提供完善的教学服务。

课程设置

在注重专业理论与知识系统提高地基础上兼顾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内容,共设15门课程,其中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外语、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债权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金融法、财税法等。讲授方式采用课堂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 *具体课程设置,以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授课安排为准。

招生对象

1、免试入学、资格审核;

2、申硕学员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

3、研修且非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学位与证书

具有学士学位者,毕业满三年,修完全部课程,通过国家教育部同等学力申硕统一考试外语、学科综合考试,可申请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通过答辩,按国家规定授予硕士学位(国家学位办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培养方向与目标

1、培养目光远大、知识广博、富有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善于沟通与合作, 能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精英人才。

2、通过科学的培养教育,使学员能够胜任各种管理部门的高层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574-81978000

在线咨询:116984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