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宁波班)
为了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社会各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运用心理学基本原理、知识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领域包括:组织行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与公共危机应对、工作压力管理、人员选拔与测评、市场营销、心理治疗与咨询、情绪调节与训练、心理危机干预与防御、灾害救助与心理康复、家庭夫妻关系处理及子女教育沟通等。我系特举办应用心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为各行业培养管理人才。学习班从1997年开始举办,已有十多年历史,注重培养质量,受到广大学员的广泛好评。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2、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且获得学位满三年。
二、报名、上课、资格审查及录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SA207室(鄞州区学府路1号)。
2、招生人数:招满即开班。
3、上课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
4、报名时应提交:(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4)报名费及教材代管费及饭卡等其他杂费1000元现金(多退少补)。
5、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审查由浙大心理系会同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按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三、学制与学费
学制1年半至2年,培养费(含考前辅导费)2.5万元,报名费及教材代管费及饭卡等杂费1000元。
四、培养方式
1、采取面授教学方式,注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采取学分制,学员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进修课程包括:高级心理学、高级心理统计、高级心理测量、发展心理学研究、教育心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知识管理与组织创新、人事测评与人力资源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高级心理咨询、社会认知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论、专题课、考试辅导等。
4、授课方式:双休日集中上课。
5、凡按规定学习且通过各门课程考试、修满学分者,由浙江大学颁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要继续申请硕士学位,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和心理学综合课考试,依照浙江大学学位申请条例进行(导师指导费另行收取)。
咨询电话:0574-819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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