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民商法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介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于1958年10月设立,现有11个研究室和10个研究中心,5个由国务院授权的法学博士学科点和9个法学硕士学科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还拥有法学系、图书馆和人权资料中心、杂志社、律师事务所等。
法学研究所不仅拥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和精品名作,而且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5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经济法学科在法学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种广泛的发展前景。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位层次的社会在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学位与证书:
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相应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咨询电话:0574-819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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